一张车辆保险单生成,车险消费者缴纳保费后不到6小时就发生交通事故,生效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为也理由是车险“约定保险生效期为次日零时,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不在保险范围内”。生效保单生成和保险生效两个时间节点的为也不同步,成了困扰保险消费者主张权益的车险“坎儿”。不久前,生效黑龙江鸡西市、为也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保险纠纷案分别作出二审判决,车险均明确表示“次日零时生效”条款属于无效条款。生效(据《中国消费者报》6月27日报道)
“保单生成即有效”的为也主张因何有依据,“次日零时才生效”的车险说法为啥没道理?法院的判决书说得非常清楚:次日零时生效的条款排除了投保人自缴纳保费至次日零时这一段时间可获得的期待权益。保险公司单方面将该条款加入保险合同,生效事先并未与投保人协商,为也且因保险合同格式固定导致投保人没有不同意或修改的权利。因此,该格式条款无效。
让投保人签字缴费,却留出“时间差”空白,让合同效力“待机”、权益保障“空转”。保险公司嘴上的承诺信誓旦旦,心里的算盘却噼啪作响,这样明显给自己留一手、让别人“丢权益”的条款无法不让人质疑:一个本该以诚意、用实力“兜底”风险的行业,怎么竟有如此不敞亮、少温度的“设计”?
如果说诸如“投保人不主动提出,商业险无法即时生效”“保单号一时出不来所以生效时间需延迟”之类的托词太过苍白,不值一驳,那么“考虑道德风险,为了避免车辆‘带病’投保”的借口则令人气愤:即便保险公司“一朝被蛇咬”被恶意投保,完全可以通过诉讼合同无效而解决被骗保的问题,为何因一个超小概率的可能,而让所有消费者的权益处于无保护的状态?
诚然,保险公司最大限度规避缔约风险和成本的考量无可厚非,但应该把功夫用在保险合同正式签订前,把心思花到防范机制运行的优化完善上,而不是签约时自说自话、步步为营,用显失公平的条款抬高履约的门槛和和台阶。
车险生效滞后引发的保险纠纷时有发生,应当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早在2009年,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承保中可采取适当方式体现“即时生效”,以维护投保人利益,同时还给出了两种具体的落实路径。然而,不知为什么这种符合实际需求、有利于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和纠纷处理的规定,历经10余年,始终处于非强制性实施的状态?真不能也?实不为也?保险业主管部门是不是该给消费者一个交代?
这种个案维权,不论是消费者个人维权成本,还是整个社会的公共成本都非常高昂。
因此,两地法院用公正的判决向行业惯例说“不”,有助于其他不特定保险消费者有底气有信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正面积极、值得推广的样本意义。
相信广大消费者更乐见、更期待的是保险业主管部门能够以此为契机,切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根治保险企业可能造成漠视消费者权益的痼疾,让消费者在每一份保险中体会到公平、善意,让消费者在保险消费中拥有更为合理、更为便利的获得感。(李建)
真乡联合省有机农业协会,以直播大讲堂开启有机新体验_南方+_南方plus4月18日,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举办“有机·营养与健康大讲堂”公益讲座活动协办单位座谈会,各协办单位领导及代表齐聚一堂,共商有机农 ...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并免于处罚,用人性化执法护航经营主体茁壮成长 ...
海陆接力!阳西延链强链,推动百亿级食品产业集聚发展 | “百千万”新动能①_南方+_南方plus 编者按奋进“百千万”,共谱新“粤”章。11月27日,全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 ...
珠海年鱼“游藏记”_南方+_南方plus桃花香暖鲈鱼美,犹是江南“四月天”。4月3日,恰逢林芝市第二十二届桃花旅游文化节林芝市会场产品展销会在林芝市工布公园开幕,2025年珠海年鱼中国行再次启程,在“ ...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综合近期北京市相关情况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旅游消费调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连续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参加研学游、警惕非法“一日游”、不轻 ...
南农晨读丨广东名品 全球共享_南方+_南方plus【今日关注】《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表决通过,明年5月1日起实施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